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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米乐m6下载链接:建龙微纳: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10    来源:米乐M6官网首页 作者:米乐m6网页入口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意味着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及注册。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这次发行面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的人、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承销总干事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这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4、这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调整公示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5、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00.00万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详细情况与这次发行的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问题造成这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这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这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6、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这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公司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情,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8、这次发行完成后,这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长期资金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这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承诺采取对应的填补措施,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本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来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来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不是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公司、本公司、上市公指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氮氧化物(NOx)主要包括NO、NO2、N2O等多种化合物,是造成大气污染、酸雨、温室效应和光化学烟雾(雾霾)等的主要来源。其中,以机动车污染源为主的移动源又是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构成。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2020年6月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度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构成情况如下: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定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京津冀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即重型车国六标准,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标准。国六标准对各项污染物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排放要求,因此对汽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钒基SCR催化剂由于其相对较窄的温度窗口,已无法满足国六标准的要求;新一代铜基分子筛SCR催化剂由于其较宽的温度窗口和优异的水热稳定性备受青睐,在国六标准下将得到广泛的应用。汽车尾气后处理行业长期为外资品牌所把持,未来国产催化剂有望加速对外资品牌产品的国产替代。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于2019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在超低排放要求下,存在为了追求NOx的排放指标导致氨逃逸问题的情形。公司参与北京科技大学刘应书教授主持研发国家重点研究课题《烟气多污染物集并吸附脱除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及示范》,研发的NOx选择性分子筛吸附剂有利于解决传统烟道气脱硝方法中存在的催化剂价格高、易中毒,运行成本高、无产出,氨气逃逸等问题,从而促进烟道气中有害气体净化与资源化新工艺的开发转化。

  我国存在“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特征。因此,顺应世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趋势,构建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发展以生产洁净能源和可替代石油化工的产品为主的新型煤化工产业,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对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降低进口依赖、加强国家能源战略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信部联合发布《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之一是重点开展煤制烯烃、煤制油升级示范,提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水平;有序开展煤制天然气、煤制乙二醇产业化示范,逐步完善工艺技术装备及系统配置;稳步开展煤制芳烃工程化示范,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采用创新技术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加强科学规划、做好产业布局、提高质量效益,化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煤炭清洁转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稳步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安全、绿色、创新发展,拓展石油化工原料来源,形成与传统石化产业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发展创新技术导向的新型现代煤化工是我国能源战略长期发展的大势所趋,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存在广泛的吸附、催化类产品的应用需求。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推进公司战略发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分子筛是一种无机非金属多孔材料,具有良好的吸附性能、离子交换性能以及催化性能,在空气净化与提纯、富氧燃烧、建筑、煤化工、石油化工、废水与核废水处理、土壤修复、尾气净化等领域广泛应用。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重拳整治大气污染,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分子筛作为相关行业不可替代的耗材,需求量也持续攀升,为分子筛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根据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将在巩固制氧、制氢、吸附干燥等传统领域的优势的同时,积极向氢气提纯、一氧化碳提纯、煤制乙醇、煤制丙烯等能源化工领域;钢厂烟道烧结尾气脱硝、污染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柴油车尾气脱硝等环境治理领域;核废水处理、盐碱地土壤改良等生态环境修复领域拓展,实现分子筛在能源化工与环境领域的创新应用,拓宽公司的分子筛市场空间和占有率。

  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目的是将业务从吸附领域延伸到附加值更高的催化领域,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成熟产品生产能力和新产品产业化能力,进一步体现研发优势、技术储备和规模效应,使得公司战略布局更加清晰。

  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进行和加大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并持续引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的研发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接受合作科研院校的技术指导,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极大提高了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并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9项,在研项目9项,涉及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可应用于制氧、制氢、吸附干燥等吸附领域;氢气提纯、一氧化碳提纯、煤制乙醇、煤制烯烃等能源化工领域;钢厂等烟道烧结尾气脱硝、污染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柴油车尾气脱硝等环境治理领域;核废水处理、盐碱地土壤改良等生态环境修复领域。

  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目的是实现储备技术产业化,不断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竞价结束后公告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调整公示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00.00万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李建波、李小红合计持有公司31.74%的股份,通过深圳深云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8.6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0.38%,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400.00万股且李建波、李小红未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建波、李小红合计控制公司37.77%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3、上交所审核并作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

  4、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以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选址紧邻吸附材料产业园,位于偃师市工业园区军民路西段路南,占地面积9.80万平方米,预算总投资101,949.6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用于8种规格的产品所需的生产线及配套环保、仓储、道路等设施,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的一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6,744.6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9,4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投产后的产品主要为应用于环境保护及能源化工领域的分子筛类吸附剂和催化剂,共计两个类别的6种产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将在巩固制氧、制氢、吸附干燥等传统领域的优势的同时,积极向氢气提纯、一氧化碳提纯、煤制乙醇、煤制丙烯等能源化工领域;钢厂烟道烧结尾气脱硝、污染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柴油车尾气脱硝等环境治理领域;核废水处理、盐碱地土壤改良等生态环境修复领域拓展,实现分子筛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创新应用,拓宽公司的分子筛市场空间和占有率。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将成功从吸附领域延伸到催化领域,公司的成熟产品生产能力和新产品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强,研发优势、技术储备和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战略布局更加清晰,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进行和加大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并持续引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的研发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受合作科研院校的技术指导,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极大提高了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并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

  公司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成立“吸附与催化多孔材料产学沿用联合实验室”,致力于能源化工和环境领域相关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开发。联合实验室结合中科院山西煤化所长期开展能源化工领域催化剂性能评价工作的设备和经验,以及吉林大学长期从事分子筛合成、结构与吸附催化性能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持续开展了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在多个研发项目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目前,公司在吸附领域、能源化工领域、环境治理领域、生态环境修复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并申请了大量的发明专利予以保护,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9项,其中包括3项海外专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技术成果的市场转化,不断提升公司的先进产能,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国内分子筛领域的市场地位,持续加大公司产品对国际分子筛厂商的进口替代力度。

  公司目前包括成型分子筛、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活性氧化铝在内的产品规格种类100余种,广泛应用于空气净化与提纯、富氧燃烧、建筑、煤化工、石油化工、废水与核废水处理、土壤修复、尾气净化等领域,是一种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作用的战略新兴材料。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在已有的成熟分子筛产品的基础上,新增部分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产品,将使用场景延伸到柴油车尾气脱硝处理、烟道气脱硝处理、煤制丙烯催化反应和煤制乙醇催化反应等领域,不断完善公司产品梯队,扩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020年度,公司主要产品成型分子筛和分子筛原粉的加权平均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103.72%和101.36%,产品供不应求,产能利用率持续饱和,现有产能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以逐步突破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前的产能瓶颈,增加对高端产品的产能产量,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1、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阶段,移动源和固定源脱硝排放要求升级带来对分子筛产品的广泛需求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全国多地雾霾等灾害天气频发,以可吸入微粒物、细微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特征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中科院自2012年9月启动了关于雾霾追因和控制的专项研究,经研究表明,排向大气中的氮氧化物(NOx)等气态污染物通过多种化学物理过程产生大量二次颗粒物,成为城市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重拳整治大气污染,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2018年6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柴油车尾气中排放的强氧化性的氮氧化物(NOx)是造成雾霾的主要污染物之一。虽然柴油车保有量占汽车保有量不足10%,但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远超其他汽车,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2019年全国柴油车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553.2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8.9%。因此控制柴油车尾气氮氧化物(NOx)需求迫切,且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即重型车国六标准,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标准。

  与国五标准相比,国六标准在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明显从严。以重型柴油车为例,其国六标准下瞬态工况和稳态工况的NOx排放限值较国五标准下降幅度分别达到77%和80%。

  柴油发动机尾气的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对应不同的污染物处理的尾气催化剂产品包括氧化型催化剂(DOC)、选择性催化还原催化剂(SCR)、氨泄漏催化剂(ASC)、颗粒过滤器(DPF)和颗粒氧化催化剂(POC)。在国六排放标准阶段,由于标准对各项污染物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排放要求,基本上需要同时使用NOx和PM的后处理控制技术,国六排放标准阶段柴油车尾气处理的主流技术路线为DOC+DPF+SCR+ASC。

  应用于柴油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的SCR催化剂主要包括钒基SCR及铜基SCR等。传统钒基SCR催化剂可以满足国五标准,但其整体转化率低,高温稳定性差,操作温度窗口较窄且具有生物毒性;国六标准中DPF加热再生会使尾气温度达到650℃以上,而高温下会导致钒基SCR催化剂活性降低,且容易分解生成对环境有害的含钒化合物,对环境造成再次污染,钒基SCR催化剂已不能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要求。而铜基分子筛SCR催化剂在合适的温度和足够的氨储存量下,氮氧化物转化率可达到90%以上,起活温度较低且热稳定性好,经800℃的高温老化后仍可保持相当程度的活性,操作温度区间更大,因此铜基分子筛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SCR催化剂在催化效率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国六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装有钒基SCR催化剂的车辆,在全寿命期内,不得向大气中泄露含钒化合物,并在型式试验时提交相关的资料,证明在车辆使用期间的任何工况下,SCR的入口温度低于550℃。”因此,国六标准全面实施以后,钒基SCR催化剂将难以满足国六标准较为严苛的要求,而铜基分子筛SCR催化剂将得到广泛的应用。

  2019年至2023年全球SCR体系柴油车市场对分子筛需求量约为9.7万吨,其中中国市场的需求量约3.8万吨(数据来源:东兴证券研究报告)。分子筛催化剂使用数量与发动机排量成正相关的关系,随着大排量的车用柴油发动机数量增加,对分子筛的需求还将进一步提高,市场前景良好。

  公司积极响应了我国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的要求,开发了符合国六标准的分子筛催化剂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JLDN-1H原粉采用晶种辅助诱导成核技术降低了催化剂生产成本,通过优化合成配方使产品具有较宽的温度窗口、较高的低温转化率和优异的水热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钢厂烟道烧结尾气中包含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大气污染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物,烧结烟气的治理与净化是大气污染物节能减排的重点。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于2019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目前常见的烧结烟气脱硝多采取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和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技术,其工作原理如下:

  从工作原理可知,使用SNCR技术和SCR技术实现烟道气脱硝,均为使烟道气中的NOx与氨、尿素等含氮化合物进行还原反应,生成N2后达标排放。在上述技术中大量使用的氨、尿素等还原性氨类物质均可能存在氨逃逸的风险。

  燃煤电厂先于钢铁企业全面开展了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工作。在实施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过程中,部分行业专家已关注到,为了确保烟道气中的NOx可以达标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往往片面追求脱硝,导致了较为严重的氨逃逸。与燃煤电厂相比,钢铁企业烟气负荷波动幅度与工况波动更大,更难实现精准分氨,氨逃逸问题更为严峻。

  氨气(NH3)是大气中唯一的碱性气体,可溶于水,会与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氧化产物反应,生成硝酸铵、硫酸铵等二次颗粒物,而这些铵盐颗粒物已被证实是PM2.5的重要前驱体之一。

  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氨排放国家。2014年,环保部发布了《大气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开始迈出了控制氨气排放的第一步。因此,尽管目前对于氨排放尚无检测标准和监测要求,但在大气污染治理的整体战略规划下,对氨排放进行重点治理只是时间问题。

  基于上述情形,公司结合分子筛材料选择性吸附的特点,开发出NOx选择性分子筛吸附剂,可以对烟道烧结尾气污染物进行吸附、分离、提纯,从而实现在对烟道气脱硝的同时对NOx物质资源化利用。在这种方法下,不使用氨或尿素作为还原剂,杜绝了氨逃逸的风险;且该方法脱硝过程中所获得高纯度的NO和NO2气体可广泛应用于化工、食品、医疗、国防等领域,这些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具有重大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可降低脱硝成本。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钢厂烟道气脱硝分子筛吸附剂JLDN-3成型分子筛产品投产和相关工业示范项目的实施,有望推动、实现对传统脱硝技术的补充和替代,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我国存在“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特征。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发布的《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8》,截至2017年底,我国探明能源储量中,煤炭约1,388亿吨,石油约35亿吨,天然气约5.5万亿立方。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0)》,2019年度全国已发现并查明资源储量的主要矿产资源中,煤炭增长0.6%,石油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下降0.5%;2019年度石油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6亿吨,煤炭新增300.1亿吨。根据国家高端智库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2019年我国原油和石油对外依存度双破70%,国家能源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

  注2:石油、天然气等油气矿产为剩余技术可采储量;煤炭等非油气矿产为查明资源储量

  因此,发展以生产洁净能源和可替代石油化工的产品为主的新型煤化工产业,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坚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路径,对优化我国能

  源消费结构、降低进口依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新型煤化工产品中主要包括煤制甲醇、煤制乙醇、煤制烯烃、煤制工业燃气、褐煤提质、煤制乙二醇和煤制油等。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现代煤化工四大类典型产品产能、产量均达到较高水平,其中煤制油产能为906万吨/年、产量为758万吨/年,煤制天然气产能为51.05亿平方米/年、产量为43亿平方米/年,煤经甲醇制烯烃产能为1,362万吨/年(其中煤制烯烃产能为932万吨/年),煤制乙二醇产能为438万吨/年。

  丙烯是最重要的化工原料,为三大合成材料(塑料、合成橡胶和合成纤维)的基本原料,也是聚丙烯、丙烯腈、环氧丙烷、丙烯酸、丁辛醇等大宗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料,下游需求涵盖建筑、汽车、包装、纺织服装等领域。随着石油资源的不断枯竭及丙烯用量的不断增长,煤制丙烯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鉴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特点,以及资源结构及国家能源安全的考虑,煤制丙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项目战略意义重大。

  甲醇转化制丙烯(MTP)是煤经合成气路线制取丙烯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总计产能146万吨MTP生产装置,但由于进口以及国产催化剂性能不稳定、选择性较差,导致设备开工不足、过程经济性差。市场迫切需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优良的国产催化剂技术。中科院山西煤化所自2011年开始开展MTP催化剂的攻关研究,在甲醇转化反应机理研究、催化剂控制合成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基于前述基础研究成果的理论指导,公司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合作开发了煤制丙烯分子筛催化剂着力于提高目标产物丙烯收率、降低低碳烷烃收率及每吨丙烯甲醇单耗,并推动相关研究成果的工业化转化,以实现现有煤制丙烯装置经济性运行,加速MTP催化剂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煤制丙烯催化剂JLTP成型分子筛,在缓解石油资源紧缺、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高效、高值化利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

  煤制丙烯产物中的常见杂质包括水、二氧化碳、甲醇和羰基硫等,这些杂质会对聚丙烯催化剂的活性和功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烯烃(主要为乙烯和丙烯)通常须进行精制提纯后再用于聚烯烃的生产。

  烯烃净化主要采取吸附法脱除杂质,此方法下吸附剂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热效应,即吸附时会释放热量,如吸附剂选择不当,则吸附过程中产生的高温可能导致副产品的产生,以及缩短吸附剂的使用寿命等不良后果。

  烯烃净化专用吸附剂13X成型分子筛系公司根据煤制丙烯产物物料中杂质的特性,结合公司多年来在分子筛吸附产品研发及生产方面的储备,开发生产的一款专业用于脱除烯烃流中杂质的吸附剂,并已得到了广泛运用。截至目前,13X型成型分子筛与其他X型分子筛产品共用生产线,产能利用率长期饱和,产品供不应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13X成型分子筛系在原有成熟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成型工艺,提高分子筛吸附剂的性能,并扩大13X成型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子筛的产能,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公司创造利润。

  乙醇,俗称酒精,可用于制造乙酸、饮料、香精、染料、燃料等,在国防化工、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工农业生产中都有广泛的用途,同时也是重要的清洁燃料及燃料添加剂。世界范围内乙醇产量的60%用作汽车燃料,添加10%的燃料乙醇,可减少汽车尾气CO排放量的30%、烃类排放量的40%,以及减少NOx的排放。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国推广使用燃料乙醇。届时,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燃料乙醇的需求量势必也会相应有所增长。

  目前,我国推广使用的是E10车用乙醇汽油,也就是在汽油中添加10%的乙醇。近年来,我国汽油消费量逐年上升,以年消费量12,000万吨进行测算约需1,200万吨燃料乙醇;目前中国燃料乙醇年产能与产量规模仅为200-300万吨级,燃料乙醇消费量与生产量存在约1,000万吨的缺口。

  目前,除进口外,我国生产燃料乙醇的工艺主要以生物法为主。生物法制乙醇主要以玉米、小麦、薯类、纤维素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脱水等工艺生产无水乙醇,存在成本不具优势、乙醇浓度较低等缺陷,且生物法制燃料乙醇在我国呈现“与民争粮”的局面。从2009年开始,国家对定点粮食类燃料乙醇生产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企业财政补贴逐年减少,2009年每年补贴2,055.00元/吨,之后逐年减少,直至2016年取消补贴,并且从2015年开始恢复征收5%消费税,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粮食安全,避免燃料乙醇生产和消费与人争粮。

  基于上述国情的限制和需求的扩大,且在国家石油对外依存度大于70%的情况下,开发煤制乙醇对国家的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煤—合成气—甲醇—二甲醚—乙酸甲酯—乙醇(DMTE)技术路线是目前煤制乙醇最经济技术之一。DMTE工艺主要采用高性能的分子筛催化剂和铜基催化剂,不需要贵金属催化剂;该工艺经济性高、反应条件温和、目标产物选择性好,且乙酸甲酯加氢过程避免了乙醇与水共沸物的生成,节省了因分离导致的设备和能耗投资。推进煤制乙醇技术发展的关键在于开发高性能的二甲醚羰基化催化剂,进一步提高转化率和催化剂寿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二甲醚羰基化催化剂JLDM-1成型分子筛用于煤制乙醇过程中最核心的反应环节,即二甲醚(DME)羰基化制乙酸甲酯(MA)的反应。高性能成型分子筛催化剂产品的应用,对优化DMTE技术路线,提升该工艺工业化生产效率,缓解对燃料乙醇的进口依存度,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化学工业中碳一化工的快速发展,高纯度一氧化碳(CO)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已被广泛用于众多化学品的生产,如乙酸、二甲基甲酰胺、草酸酯、乙二醇、聚碳酸酯等各类羰基合成产品。我国CO来源丰富,主要依靠煤、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获取。同时,CO也存在于一些工业废气之中,如炭黑尾气、黄磷尾气、高炉煤气等不同工业废气中。这些工业废气往往是CO与N2、CO2、CH4、H2等杂质共存的混合气体。选择性吸附回收这些CO,既可作为碳一化工的重要碳源,还可起到治理工业废气污染、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作用,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变压吸附法(PSA)是近年来开发出的分离CO新工艺,主要利用固体吸附剂在一定压力下对不同气体吸附容量的差异,选择性吸附CO,从而实现CO的分离提纯。较之传统的深冷分离法,PSA对原料气适应性广,不需要复杂的预处理系统,装置在环境温度下运行,无设备腐蚀和环境污染问题,装置工艺和操作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简单、自动化程度高、运行费用较低,是一种应用前景广阔的CO分离技术。在变压吸附法下分离CO是纯物理过程,因此选择高效的CO吸附剂是变压吸附法能够降低运行能耗、提高CO的回收率和分离纯度的技术关键。

  普通的A型和X型分子筛对CO吸附量较小且选择性较差,已不能满足工业分离要求;传统的5A分子筛目前仍应用于在PSA下的CO分离,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对CO吸附容量较低、选择性较差等缺点,导致变压吸附制一氧化碳运行能耗相对偏高,且CO回收率和分离纯度偏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高效制一氧化碳JLCOS成型分子筛采用高比表面积的分子筛作为载体,使用固态离子交换改性技术,提高了CO吸附容量和选择性,降低变压吸附制CO的运行成本,大幅提高了CO回收率和分离纯度。

  公司通过长期的经营和积累,客户结构相对稳定,多为长期合作客户,直销客户中主要为全球分子筛巨头企业、设备制造商(如大中型制氧制氢装置制造厂商和家用及医疗制氧设备等)以及终端使用客户(如钢厂、煤化工企业、能源化工企业等)。其中,终端使用客户中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神华宁煤等国内能源、化工行业的大型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中,除柴油车尾气净化用分子筛之外的其他5项分子筛产品均主要应用于上述钢厂、煤化工和能源化工企业。公司在相关产品的研发过程中积极与客户开展了持续互动与深度合作,并结合客户需求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了相关产品的小试、中试、试生产等测试

  在国六标准全面实施,铜基分子筛SCR催化剂成为国六标准下氮氧化物脱除的唯一路线的背景下,公司柴油车尾气净化用分子筛JLDN-1H分子筛原粉自研发之始就受到了下游客户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该催化剂已经进入中试和客户台架测试阶段。汽车尾气后处理行业长期为外资品牌所把持,国产催化剂通过不断研发、生产和推广,未来有望加速在汽车尾气后处理行业的国产替代。

  (1)研发成果保障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设立至今,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持续投入研发费用开展研发工作,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公司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成立“吸附与催化多孔材料产学沿用联合实验室”,重点开展了了吸附与催化材料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并在多个研发项目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拥有19项授权发明专利,42项授权实用新型,1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同时有多项专利的申请已经受理。

  为进一步提升研发技术实力,公司计划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进公司在分子筛新产品、新市场和新应用方面的开发,创造更多的研发成果,并及时通过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公司持续进行生产工艺优化,提高原辅材料的利用效率以及生产过程的废弃物回收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两大领域、6种不同应用的产品,公司就相关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进行了长期的开发和技术储备,具体情况如下:

  依托公司多年不断开展的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和工艺改进,公司主要核心产品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性能指标、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建立了在分子筛产品在新产品、新技术、新领域的多项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建立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产业化基础。

  分子筛产品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泛,对研发技术、生产工艺和管理能力要求很高,需要分子筛企业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成熟的研发技术队伍。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拥有长期从事分子筛业务的资深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实力较强的研发队伍,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拥有62人的研发团队,其中博士1人,硕士21人,本科及大专40人。公司通过完善研发平台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带薪博士培养机制与学习交流机会、建立合理的奖励机制等措施为技术人才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河南省偃师市工业园区军民路西段路南,占地面积为97,988.67平方米(约146.98亩)。其中,59,496.29平方米(约89.24亩)的项目实施用地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剩余土地的使用权尚在取得过程中。

  本项目达产后,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5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10年,本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风险较小,投资价值较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分子筛行业的市场地位,丰富和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实现公司业务与产品在环境治理领域和能源化工领域的拓展和延伸,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长,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此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并实现效益后,公司经营业绩将有所提升,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的一期建设项目,资金投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分子筛产品研发、生产进行,在巩固成熟的吸附剂分子筛产品的基础上,将资金投向具有更高科技含量、更高

  附加值、更符合国家环保和能源战略的分子筛新产品产业化生产上,逐步形成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将主要应用于环境保护领域和能源化工领域,均为国家目前节能减排政策的重点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务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保障,同时有利于突破国际分子筛厂商在技术和市场的垄断,逐步增加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国产替代的空间。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实现研发项目、技术储备和发明专利的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扩充分子筛原粉和成型分子筛产品的种类,提高核心产品的产能产量,并将公司分子筛产品研发和应用延伸到环保领域、能源化工领域更多的细分技术领域,探索其他潜在的新兴领域和细分市场中的机会,保持公司的科技创新实力,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未来公司将围绕自身研发的能力,现有技术创新平台,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持续研发新产品,开拓新的应用市场,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技术,形成迭代研发战略机制,保证公司技术水平始终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公司主要从事分子筛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成型分子筛、分子筛原粉和分子筛活化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所涉及的柴油车尾气脱硝催化剂JLDN-1H分子筛原粉、钢厂烟道气脱硝JLDN-3成型分子筛、一氧化碳提纯JLCOS吸附剂、煤制丙烯催化剂JLTP成型分子筛、烯烃净化13X成型分子筛和二甲醚羰基化催化剂JLDM-1成型分子筛业务与产品系公司现有业务与产品在环境治理领域和能源化工领域的拓展与延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尚无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的计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建波和李小红,其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0.38%。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400.00万股且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李建波、李小红未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建波和李小红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7.7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不涉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调整,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亦无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是公司现有业务在能源化工领域和环境治理领域的拓展和延伸,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品应用领域,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仍由分子筛相关产品构成,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因此在项目实现效益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摊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业务需求及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投入,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随之增加。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并实现效益后,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将逐步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总体来看,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亦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不是合理,是不是真的存在通过这次发行大量增加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公司终端用户涉及煤化工、建筑材料、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和石油化工等行业,而这些行业或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国民经济运行呈正相关性。终端用户经营状况不佳时,通常会在采购价格和付款周期等方面向上游转嫁部分压力。因此,公司业务的发展可能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其发展速度变化的影响。

  公司出口比例较高,其中欧美地区是公司海外销售最大的区域。若未来欧美等海外市场对我国的分子筛产品出口设置贸易壁垒,会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分子筛的质量对制氧制氢装置的运行安全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制氧制氢装置使用单位除要求分子筛企业的产品具有较高的质量外,还会经过试用、小规模应用等多年时间才有可能正式应用在制氧制氢装置上,因此,分子筛在制氧制氢装置的应用具有较强的技术门槛和客户认可度门槛。公司的产品经过多年开拓,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已应用到多套制氧制氢装置。若未来制氧制氢装置对技术要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求更为严格,技术门槛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满足新的技术要求,可能会造成产品不被客户认可,形成产品滞销的风险。

  从事分子筛生产经营的企业既有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也有国内规模大小不一的分子筛厂商,在成型分子筛方面,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霍尼韦尔UOP、阿科玛和Zeochem与国内成规模的分子筛企业上海恒业与大连海鑫等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在分子筛原粉方面,雪山实业等分子筛原粉企业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

  若公司未能在技术创新、产品品质、成本控制、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提高,可能会削弱公司核心竞争力,将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成型分子筛是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所需的基础耗材,对这些行业的大型设备运行安全和降低能耗起着重要作用。如果竞争对手推出更高效、更节能环保的成型分子筛,将会大幅挤占公司的市场份额。

  分子筛应用领域广泛,新市场、新应用不断扩大,产品和技术创新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的技术水平及持续研发投入。若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和技术的发展的新趋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技术研发进行产品性能升级和结构更新,公司的产品将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为满足新市场的需要并保持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新技术、新产品需要经过实验室、小试、中试等多个实验阶段,最终实现产业化生产;但因技术上的随机性因素可能导致技术开发工作失败;技术开发尚处在研究过程中,已经有其他人成功研究出同样的技术;由于客观的社会、经济和技术环境发生变化,原来的技术开发不合时宜或者已经没有必要;这都将造成公司研发资源的浪费和财产损失,若新技术最终未能实现产业化,前期投入的研发费用无法转换为研究成果为公司创造利润。

  公司核心竞争力在于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持续优化。公司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分子筛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不能完善对